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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撒罗尼迦后书要道略解
第九讲
 
 
  我们打开圣经,翻到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一章,我们读第3到10节,「弟兄们,我们该为你们常常感谢 神,这本是合宜的,因你们的信心格外增长,并且你们众人彼此相爱的心也都充足。甚至我们在 神的各教会里为你们夸口,都因你们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难中,仍旧存忍耐和信心。这正是 神公义判断的明证,叫你们可算配得 神的国,你们就是为这国受苦。 神既是公义的,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;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与我们同得平安。那时,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,要报应那不认识 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。他们要受刑罚,就是永远沉沦,离开主的面和权能的荣光。这正是主降临,要在圣徒的身上得荣耀,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(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,你们也信了)。
 
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
 
  我们要明白「将来的报应」;圣经里讲到报应是 神做的事情。中国人也说有报应,但谁来管报应的事呢?就没有说明白了。但圣经里说,宇宙中有一位至高的执法者,祂也是一位至高的审判者、也是一位至高的立法者。宇宙中一切大自然都有一个法则,大自然一切的法则是由谁规定的呢?比如,爱因斯坦发现了E=mc2,这叫「质能互变律」,是一种律、是一种自然律。你无论什么时候,使用这个律,都是一样的、都是很准确的;宇宙中有这样的律。所有的物质构造都有一个律,这个律是谁定的呢?是有一位至高的大智慧者,祂来制定这些律。除了这些物理现象的自然律,人类的行为、人类一切的言语思想,也定了一个审判的原理。你若离开公义、慈爱的 神所定的律,你为非作歹,就要受这个律的限制。因此,在旧约 神向人所颁布的,就叫「律法」,也叫作律例、典章、法度。这些律是谁立的呢?是「上帝」、是「 神」。 神为宇宙立了法、定了律,所以 神是至高的立法者。既然立了法就要执行,谁来执行呢? 神也是最高的执法者,所以祂要审判、祂要报应。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若是没报,日子没到。光提日子还不行,日子只是一个时间,由谁来报呢?圣经就说明是 神。
 
  罗马书第二章第6节就特别提到这件事情,祂必报应,所以 神要报应。我们来读罗马书第二章第6节,「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」祂是谁呢?是 神。第5节,「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,为自己积蓄忿怒,以致 神震怒……」有的圣经译本用「上帝」,其实上帝跟 神这两个称呼都是一样的,祂是宇宙至高无上的统治者、至高无上的执法者,祂要施行审判。「⋯⋯以致 神震怒(上帝震怒)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。」祂定了日子,祂为人类定了一个总审判的日子,所以日子未到就还没有报应,若到了就报了。这是中国自古以来传下来的话,这话全世界都有。「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凡恒心行善、寻求荣耀、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,就以永生报应他们;惟有结党、不顺从真理、反顺从不义的,就以忿怒、恼恨报应他们;将患难、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,却将荣耀、尊贵、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腊人。因为 神不偏待人。」(罗二6~11)这是 神的公义。 神有善报、有恶报, 神是最高的立法者、 神也是最高的执法者、 神也是最后的审判官。因为祂立法、祂执法,祂要照着祂所立的法来审判,审判完了以后,祂要执行、要执法。所以,祂是最高的立法者、最高的审判官、最后的执法者;祂要来审判。这就是天理昭彰。我们说,宇宙中总要有一个理、总要有一个天理,有的人做了坏事,结果在世界上没有遭到报应,那以后怎么办呢?以后 神定的日子, 神要来作最后的总审判。
 
每一个人都要照着「案所记载的受审判
 
  在审判里面, 神为人立了一个案卷。我们今天也要稍微地解释一下,圣经里说每一个人生下来,他就有一套东西在身上,叫作「案卷」,是为将来预备做审判用的。我们来看启示录第廿章,说到最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,那就是日子到了。我们看第廿章第11节,「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;从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无可见之处了。」这个意思就是没有隐藏的地方了,什么也藏不住了,都成为透亮的了。「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。案卷展开了(弟兄姊妹们,就是这个案卷),并且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。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。」(启廿12)所以将来 神审判的时候不是随着祂自己的意思,喜欢你就对你好一点、不喜欢你就不好,不是这样的。 神有一个案卷,在圣经里也叫「记录册」,你的一切都记录在那里。「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。」(启廿13)「」的意思就是「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」, 神把人都记录了;关于这个「案卷」在圣经里讲得非常清楚。
 
神设立耶稣基督按公义审判天下
 
  我们先说坐白色大宝座的是谁呢?圣经里有启示,就是主耶稣。为什么呢?我们先看约翰福音第五章,说到耶稣来审判。为什么耶稣来审判?因为祂作过人,祂当过人子。我们读第五章第27节,「并且因为是人子,就赐给行审判的权柄。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。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的声音,就出来:行善的,复活得生;作恶的,复活定罪。」(约五27~29)耶稣有审判的权柄,祂要审判死人、活人。我们再看使徒行传第十七章, 神设立的审判官有没有证据呢?有。我们读第30和31节,「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 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因为已经定了日子,要藉着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叫从死里复活,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。」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,这就晓得了,由谁审判呢?谁在白色大宝座上来做审判呢?有一位,就是耶稣基督。祂是唯一道成肉身来到地上作过人子,尝过人间的滋味,卅三年活在地上;祂有人的身体、有人的性情,祂和人是完全一样,祂是纯粹的人子。耶稣自己也说,人子来,要如何如何(太廿28,路十九10),所以耶稣是人子。
 
  祂来了,祂也有人一切的软弱,祂也都经历了;我们再看《希伯来书》,说「只是祂没有犯罪」,这就特别了。我们看第四章第14节,这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事情,我们要特别解释出来,「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,就是 神的儿子耶稣,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。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没有犯罪。」(来四14~15)我们再读希伯来书第二章第17节,「所以,凡事该与的弟兄相同,为要在 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。」(来二17~18)所以耶稣基督受过一切的试探。我们再看第五章第1到2节,「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办理属 神的事,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。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。故此,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。」(来五1~3)耶稣到地上来,祂也在肉体中,大声哀哭,流泪祷告,祂也在肉体中受过一切的试探,祂也在肉体中,担当过一切的软弱;祂也被钉十字架,也流血,也受鞭打,也受饥饿,也在旷野中四十天不吃东西……这些祂都受过,所以祂能体谅我们这些愚蒙人和失迷的人,祂能够帮助我们这些被软弱所困的人。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祂能体恤我们的软弱;祂自己被试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。
 
  我们在这里就明白,耶稣成为人的样子,祂经历了人一切的软弱、一切的试探、一切的苦难,甚至比我们所遭受的更厉害。祂生在马槽里,「狐狸有洞,飞鸟有窝,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」(太八20)。祂苦成这个样子,常常因为忙着工作,不能吃饭。弟兄姊妹们,耶稣受的苦比我们更多,他三十年作木匠,三十岁后出来传道,传道更苦了。耶稣作为人,但祂没有犯罪,祂没有罪。我们再看哥林多后书第五章说得就更清楚了,我们人遇见软弱、遇见诱惑就犯罪了,我们受不了诱惑、受不了试探,就犯罪了;但耶稣没有。我们来看哥林多后书第五章第21节,「 神使那无罪的(『无罪』原文作『不知罪』)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里面成为 神的义。」「无罪」的小字很有意思,叫作「不知罪」。耶稣没有犯过罪,耶稣不知罪,祂是圣洁、无有瑕疵,远离罪恶,高过诸天(来七26)。所以,耶稣基督可以作审判官。人类一切的苦楚,祂都知道;一切的诱惑、一切的试探,祂都经历过的;一切的难处,祂凡事也都跟我们一样。所以祂作审判官,非常能体恤人。但当祂审判的时候,你若没有信靠祂、被祂的宝血救赎,你即便发赖说「我软弱,我办不到。」耶稣说「我也来做过人,我办到了。」所以你就哑口无言了。因此,耶稣作审判官是合宜的,因为 神已经定了日子,要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设立了一位从死里复活的人作为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官,这是非常相宜的。
 
最后审判的光景
 
  现在我们就明白了,当主耶稣降临的时候,祂降到地上来,祂要坐在白色大宝座上,审判死了的人、活着的人。活着的人就是我们在马太福音第廿五章所看到的第三个比喻,祂要坐着施行审判。我们来看马太福音第廿五章的第三个比喻,第31节,「当人子在荣耀里、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。」荣耀的宝座就是审判的宝座——白色大宝座。「万民都要聚集在面前。要把他们分别出来,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,」(太廿五32)所以祂要审判万民,这是对活着的人。还有死了的人也都要复活,他们也要到 神面前受审判(启廿12~13),这就是启示录第廿章所说的,无论活的、死的都要出来。不过我们这些信主的人,当主耶稣降临在空中的时候,我们就复活了、我们就被提了、我们就改变了。死了的人必先复活;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,要改变成为灵性的身体、高能量的身体,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(帖前四16~17)。地下就进入七年大灾难;大灾难以后,耶稣就降临在欣嫩子谷,山要裂开,祂要在那里审判活人,要用铁杖打破列国。那时候,耶稣要执行审判,连扎祂的人也要看见祂,那时候,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,所以祂同着众天使在火焰中显现,从天降临,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施行审判,因为父把审判的权柄都交给子了。
 
  所有的人受审判要凭着什么呢?凭「案卷」。案卷所记的有七样事,一个是我们未成形的体质,一个是我们的年月日时,在我们还没有降生的时候,这两样就都在 神的册子上记好了。然后是你生在哪里;然后是你几次流离,你搬家从哪里搬到哪里,你一切的动作,你坐下、你起来、你行路、你躺卧, 神都细查, 神把你一切所行的,都给你记录了,这是为行审判所准备的。然后是你的思想,你想什么,你的心一动, 神就知道了, 神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。还有你的言语,你说的话, 神对你舌头上的话,没有一句不知道的,也都给你记录了。然后案卷就打开了。我们知道现在有一种新的书叫作「有声书」, 神的案卷不光是有声书,还是有影书;又能说话、又能显出影像。 神的案卷了不得,将来是带著录影、录音,一起给你打开的,你要照着你所行的受审判。受审判的结果,就是进入永远,时间结束了。我们还要接着解释「永远的沉沦」,还要把案卷里所记载的七样事和圣经里怎么说的,都给您查出来。这样,我们就可以越来越明白,耶稣在荣耀中降临,施行审判的光景。